甘肅省隴南市武都區(qū)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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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guī)定》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經隴南市武都區(qū)人民政府批準,隴南市武都區(qū)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武國土出2017-10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由隴南市武都區(qū)國土資源局委托甘肅佳和拍賣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具體實施,現將有關出讓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宗地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見下表)
編號 | 宗地 位置 | 供地 條件 | 出讓 面積 | 土地 用途 | 容積 率 | 建筑 密度 | 綠地 率 | 出讓 年限 | 競 買 保證金 |
2017-10 | 位于吉石壩片區(qū),宗地四至界限為蘭渝鐵路以南,隴南美佳彩印公司以東,緯四路以北。 | 現狀(規(guī)劃指標詳見武規(guī)建條函〔2018〕13號文件規(guī)劃要求。) | 7328.1㎡ (合10.99畝),其中凈面積6883.05㎡(合10.32畝),代征道路面積445.35㎡(合0.67畝) | 物流倉儲用地 | ≤1.0(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積) | ≤60% | ≥20% | 50年 | 660萬元 |
二、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編號: B0120190304000011
三、競買人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須單獨申請。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不得參加競買:
1、已取得土地使用權,但未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出讓合同約定期限進行開發(fā)建設的;
2、拖欠土地出讓金尚未交清的;
3、其它有關規(guī)定不能參加的。
四、 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為有底價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五、競買申請和競買保證金交納
1、有意競買者于 2019年3月6日至2019年3月26日持《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競買申請書》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競買申請確認表》按出讓文件的有關要求提交相關資料,向甘肅佳和拍賣有限責任公司提出競買申請,領取出讓文件。
2、競買者資格審查完畢后,符合條件的競買者按出讓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繳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2019年3月26日下午17:00時(指銀行交換到賬時間)。符合條件的競買者在競買保證金到賬后,方確定為競買人,有資格參加競買。競買未成交者,競買保證金在出讓會后5個工作日內如數退還(不計利息)。
3、申請競買人于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26日到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辦理競買報名手續(xù)。
六、出讓方式
采用拍賣方式公開出讓,競買人達到三家以上(含三家)。
七、拍賣時間及地點
拍賣時間:2019年3月27日上午10:00時
拍賣地點: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八、出讓文件的領取
有意競買者請于2019年3月6日起到隴南市武都區(qū)國土資源局及甘肅佳和拍賣有限責任公司領取《甘肅省隴南市武都區(qū)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文件(宗地編號:2017-10號)》。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1、即日起申請人可自行現場踏勘地塊,費用自理。
2、凡未繳清武都區(qū)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此前有不良記錄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參與本次拍賣出讓活動。
3、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按照價高者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4、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供中國裁判文書網自行查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
5、本公告出讓宗地規(guī)劃指標以相應宗地《規(guī)劃條件通知書》為準,土地四至以相應《宗地出讓圖》為準。
6、本次拍賣出讓文件規(guī)定的出讓事項如有變更,將發(fā)布變更公告,屆時以變更公告為準。
隴南市武都區(qū)國土資源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十、聯系方式
1、隴南市武都區(qū)國土資源局
聯系人:王主任 聯系電話:18609390288
2、甘肅佳和拍賣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梁世超 聯系電話:18919090260
特此公告
隴南市武都區(qū)國土資源局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