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范圍?
更新于: 作者:本站 來源: 閱讀:0
(1)供應商業(yè)、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jīng)營性用地以及有競爭要求的工業(yè)用地;
(2)其他土地供地計劃公布后同一宗地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3)劃撥土地使用權改變用途,《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或法律、法規(guī)、行政規(guī)定等明確應當收回土地使用權,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
(4)劃撥土地使用權轉(zhuǎn)讓,《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或法律、法規(guī)、行政規(guī)定等明確應當收回土地使用權,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
(5)出讓土地使用權改變用途,《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或法律、法規(guī)、行政規(guī)定等明確應當收回土地使用權,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
(6)法律、法規(guī)、行政規(guī)定明確應當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其他情形。